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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出现了纠纷分公司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吗?


在实务工作中,很多人都在关心,分公司是否可以独立对外签订合同,但是关心该问题的并不是分公司也不是总公司,而是与分公司合作的对方(包括个人和企业)。

与分公司合作的对方会比较担心,自身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吗?如果出现了纠纷分公司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吗?

老师今天就带着大家把这些问题分析清楚,在分析分公司是否可以独立对外签订合同,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之前。

我们需要先了解,分公司所处的地位是怎样的?分公司的资产、经营所得与责任都是应由谁来承担?

那么分公司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通过上述内容,可以明确,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那么与分公司签订的哪些合同是无效的呢?

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经营业务签订合同都是有效的。

正因为如此,作为合同的相对方来讲,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时,首先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明确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范围,与授权额度。

这样就能判断出作为合同的相对方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如果合同的相对方,也就是指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另一方,事先如果没有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这时合同的相对方与分公司所签订的这个合同一定是无效的吗?

此时需要参考相关的法律规定

在这里我们可以发现一个问题,首先分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都是由总公司来承担责任的,分公司的资产所得都是归总公司所有。

如果分公司超越总公司对它的授权范围去签订的合同,并且总公司又不承认该合同,那么此时的合同是无效的。

如果该合同经过总公司的追认,确认该合同有效,则可以由总公司承担责任。

如果总公司不去追认这个合同是有效的,总公司意味着不对该合同承担责任,而分公司又没有能力去承担责任,此时对于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来讲,损伤还是比较大的。

由此可见在分公司没有总公司的授权或者是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的情况下,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的效力,是属于待定的合同(不一定是无效的,是否有效需要看总公司是否承认该合同,追认为有效)

那么,当我们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范围以及授权额度,要严谨的确认与分公司签的合同是否有效。

实务中大家需要要注意以上两点。

接下来我们在看两个大家在实务中比较在意的问题。

在实务工作中,大家比较在意以上的问题,正常情况下,业务是由分公司承接的,但是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对方,却要求和总公司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下,就给总分公司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那么通过老师上面的讲解,我们已经清楚了与分公司签什么样的合同是有效的,所以这个问题大家就不用担心啦。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盖谁的章呢,关于盖章的问题实际上与合同的效力是一样的。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相对方只要确认分公司是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就不需要加盖总公司的章,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鉴即可。

而对于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的,都没有必要,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一定要加盖总公司的印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