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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的几个“为什么”

最近各地网友总问“为什么”,现梳理一下作个解答:

1、为什么原来说“逃生”,现在却说“求生”了?

答:关于逃生的宣传已经太久了,这个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是你也看到,现实中有不少情况是“逃而不生”,甚至是逃了反而死、不逃反而生。这就说明,我们有必要通过科学概念的引领来挽救人命,所以才有了用“求生”代替“逃生”的新主张。

2、为什么在火灾的基础上提出了“灾火”的概念?

答:火灾过去的定义是: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了灾害,而现在的定义是: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由此可以看出,我们对火灾的认识并不像我们想象得那么一清二楚。

认为,是“灾火”造成了“火灾”,前者是因,后者是果。在火灾的灾害结果里头,常常有“灾火”引发的连锁反应而不全是“灾火”的直接结果,而人们目前没有去细分。比如,由于紧急而不理智地跳楼、灭火扑救造成水渍损失或环境污染等等。

这样,有必要研究燃烧、灾火、火灾与继发灾害之间的关系,所以,“灾火”这个概念便诞生了。

3、为什么提出了“五元结构”而非“四元”或者“三元”?

答:过去一直认为防火和灭火是消防工作的两大核心,现在看来,我们暴露出的很多问题反映出有必要把防火和灭火进行细分而不是囫囵吞枣。通常所说的防火,其实包含了“防火”和“防灾”;通常所说的灭火,其实包含了“灭火”和“减灾”,这就构成了“四元”。

但是,过去一直忽视的火调,其实在整个消防工作中的确是处于一个“轴”的位置。火调工作的弱化,直接导致了“防火”“防灾”“灭火”“减灾”的非精准性。所以,有必要提出和强调“五元机构”,用以指导现实工作。

至于政工、后勤等工作,当然必不可少,但认为它们是保障而不是核心。

4、为什么要建设火调技术中心?

答:认为,火调技术中心是在很深刻和复杂的背景下产生的。

第一,火调是改革转隶后消防救援队伍的核心技术,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第二,进入消防和刑侦协作模式后,对比刑侦,消防过于落后,人、才、物捉襟见肘。这两年刑侦方面大动作不断,部里已经有涉火案件鉴定中心,各省、市、县也都相应具备不同层级的技术支撑条件。反观消防,这方面差距过大,与任务使命不相匹配。

第三,很多地方实际重视火调的力度远远不够,必须通过大比武、大培训等“大动作”来进行拉动提升。火调技术中心建设可以看作是其中的一个“大动作”。

第四,未来,火调技术中心不仅仅是为火调技术提供简单的支撑,它还会发挥火调人才培养、司法鉴定等独特的服务和保障功能。因此,具有长远目光的中心建设,一定是瞄准未来的国家、省、市、县层级体系建设,一定是面向司法鉴定需求的专业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