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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面临变局,住建部拟出台新的文件

5月7日,贵州省住建厅发布通知,不再开展建设工程领域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能力检查,不再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规定范围内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并透露,住建部即将针对消防验收服务机构出台新的文件。 一、通知全文 关于不再开展建设工程领域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能力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19年4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以来,我厅为落实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管责任,规范全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中的消防设施检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技术服务活动行为,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指导,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号)《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对主动报送从业信息的省内建设工程领域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开展检查,并向社会公布了满足从业条件的81家建设工程领域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自2021年11月9日起施行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规定:“消防救援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明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结论文件,可以作为消防救援机构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和单位(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据”。同时,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在制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标准,根据以上变化,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再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规定范围内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7日 二、靠山屯的解读 1、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存在双重管理的问题。2021年11月9日之前(应急管理部7号令实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的任务,包括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中的消防设施检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技术服务活动行为,从业条件是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制订的,消防救援部门有监管责任,同时,住建部门因为要使用这些机构,也存在监管责任(从业能力的检查)。 2、应急管理部7号令作出了改变。也就是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定义缩小了,7号令规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再从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中的相关技术服务了,2021年11月9日之后,消防设施检测只是针对单位了(年度消防设施检测、消防评估等),不是验收前检测了。 3、住建部另起炉灶在制订新的规定。从贵州住建厅的文件中可明确知道,住建部正在制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标准”,也就意味着住建部门将来要使用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已经不是之前这种了,是一种全新的机构,既为消防审查、又为消防验收提供技术服务,无论是从业条件还是监管要求,都与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部门)无关了。 4、对现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可能是不利好的。住建部标准的出台,意味着现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面临重组和业务流失问题,且目前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可能在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标准”中都会消失,因为这两类人员仍然是由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负责监管的人,住建在管理方面存在协调问题。 多说两句:靠山屯认为,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出台以来,激励着数百万人学习了消防知识,对消防知识的普及和单位消防管理、消防技术服务均有很大好处。遗憾的是,在顶层设计中消防工程师如何应用的问题一直没有很好的解决,从注册消防工程师所学所考来说,基本不包括灭火,那就更适合定义为防火工程师,并且涉及建筑消防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的内容占大头,如果住建部门不再使用这些人员,这类技术人员将何去何从?希望此事引起顶层设计者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