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小超市小餐馆免办消防手续 审批权限下放


5月31日,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发布《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消防服务十四条措施》,在促进审批公开、调整审查方式、放宽审批事项、优化执法程序和引进社会监督等方面提供便民服务。其中明确提出,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人数不超过50人的小商店、小超市、小餐馆免办消防手续。

  审批权限下放

  据市公安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消防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工程审图人员将进驻济南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确保所有审批项目一律在窗口审核、签发、送达,实现“进一道门,办所有事”。同时,畅通消防互联网站、96119热线电话、手机APP等渠道,将法律依据、申请材料、填报要求、受理条件、办理程序、许可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在政务服务中心和互联网平台全公开,做到咨询“一口清”、查询“多网通”,为保障企业“最多跑一次”创造条件。

  市区(不含长清、章丘)须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由市消防支队受理、审批;属于消防设计备案和验收备案范围的建设工程,由区消防大队办理,但市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的改建、扩建、内装修工程,以及在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验收项目时一并申报备案项目的,由市消防支队一并办理。长清、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抽查,一律由当地消防部门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一般由所在区、县消防大队办理;如该场所经营单位已列为市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由市消防支队办理。

  实行容缺受理

  为节省企业和社会单位的时间,申请单位申报消防审批事项时,在主件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予以容缺受理,主件资料送入实质审查流程继续办理。

  涉及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医养结合、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对符合其他受理条件但暂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的,如有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或发展改革部门立项批复等书面合法性证明材料,消防部门依据消防技术规范先行出具预审意见。待工程取得规划许可后,如前期预审意见提出的要求基本落实,5个工作日内换发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在审批时限方面,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项目抽查的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

  放宽审批事项

  投资额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改建、扩建、内装修工程,自行落实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免予办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人数不超过50人且设在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首层的小商店、小超市、小餐馆,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免予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审批手续。

  据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吴福军介绍,以前个人想开个小商店、小超市、小餐馆,由于掌握标准不统一,无论大小都需要办理消防手续,现在明确了小规模场所免办消防手续,放宽了审批事项,激发大众创业热情。中等规模的以前需要消防设计备案抽查、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3个环节,法定时间加起来的程序要53个工作日,现在明确竣工验收备案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一并受理,20个工作日内就能办结。